全通教育: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伟明)2018-04-25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伟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
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
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
行使表决权。2017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7年3月21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2017年4月2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于2017年4月21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
(2)《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
(11)《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12)《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3、2017年8月6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4、2017年8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
(2)《关于追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7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
常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及财务状况等,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
的战略布局,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并对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
司董事、管理层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并对公司法律事务提出了一些专业意见。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8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伟明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