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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敏)2019-04-26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9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4月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8年4月24日对2017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2018年5月1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8月27日,对2018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
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并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结合公司
的业务战略规划和拟选举或聘任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合理化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8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除出
席董事会会议外,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
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督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敏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