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2020-10-19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0-08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若本次权益变动得以落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文旭顺,因中
文旭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炽昌、林小雅变
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通教育”)
实际控制人陈炽昌先生、林小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全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全鼎资本”)、中山峰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汇资本”)
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
文旭顺”)于2020年9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
本及峰汇资本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通教育43,696,700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6.8911%)转让给中文旭顺;同日,陈炽昌、林小雅及全鼎资本与
中文旭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炽昌、全鼎资本将其持有的全通教育
105,317,6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089%)所对应的表决权及相关权
利无偿地、独家地委托给中文旭顺行使(以上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合称“本
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2)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本及峰汇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文
旭顺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现对《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进行补充更正,补充更正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与表决权委托。陈炽昌、林小雅、全鼎资本及
峰汇资本(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两步将其持
有的全通教育94,424,9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911%)转让给中文旭顺,
第一步转让6.8911%的股份,对应公司43,696,700股股份,同时,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其持有的公司105,317,6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89%)对应的表决
权委托给中文旭顺行使。第二步转让8%的股份,如该等股份转让发生时,信息披
露义务人存在将其持有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文旭顺行使的情形,则优先转让该
等已委托表决权对应的股份。
    根据相关安排,本次交易分为两步进行:
    (一)第一次股份转让
   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合计所持上市公司43,696,7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8911%)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文旭顺,中文旭顺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
受让前述上市公司股份。
   自本次6.8911%的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合计所持有
的占全通教育总股本16.6089%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无偿地、独家地委托给中文
旭顺行使。
   (二)第二次股份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全通教育董事会改组完成后6个月至12个月期间应当将其
持有的占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总股本8%的股份转让给中文旭顺
(以该等股份登记在中文旭顺名下为准),中文旭顺应当予以受让。如该等股份
转让发生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将其持有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文旭顺的情
形,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中文旭顺进行委托表决权的股份应当优先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174,814,154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27.5687%,公司控股股东为陈炽昌,实际控制人为陈炽昌及林小雅。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文旭顺合计持有公
司174,814,1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5687%。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
有公司80,389,1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76%,持有表决权比例为
4.0687%;中文旭顺直接持有公司94,424,9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911%,
且享有全通教育表决权149,014,303股股份,持有表决权比例为23.5000%。
    由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文旭顺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
额最大的股东,中文旭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中文旭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
益变动第一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及董事会改选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
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
新后)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
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涉及的质押股份需办理质押解除手
续后方能转让。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
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若本次交易能够得以落实执行,
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