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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9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修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表决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我们同意本次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勇义 ______________


陈   甲 ______________


杨志盛 ______________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