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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12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2 月 8 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20 层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696,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7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385,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1,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1,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文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693,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1%;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693,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1%;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炽昌、林小雅、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87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1%;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