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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7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
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
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
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了解了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
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甲 ______________


余勇义 ______________


杨志盛 ______________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