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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
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候选人本人的同意。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王鹿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聘任朱伟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甲


余勇义


杨志盛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