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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30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会计信息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并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更新。
    二、关于更正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新后),
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我们认为:更
新后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更正。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志盛 ______________


余勇义 ______________


陈 甲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