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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2018-12-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炬华科技”、“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炬华科技非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 4 日,炬华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99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700 万股新股。
    2017 年 12 月 1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为 46,949,150 股,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锁定期限(月)

    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579,955           12

    2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79,955           12

    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39,941           12

    4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8,349,299           12

                    合计                        46,949,15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本次认购取得炬华科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等规定,本公司特向贵所申请将本公司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炬华科技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法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6,949,1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46%;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6,949,1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4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4 名,分别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4 名限售股股东涉及 5 个证券账户,具体发行对象及对应的股东
        名称及其股份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东名称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华润深国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1                         投信托-华润信托增利 51 号单            9,579,955       9,579,955           9,579,955
       责任公司
                           一资金信托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温州瑞崟
 2                                                                 9,579,955       9,579,955           9,579,955
       公司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金合信基金-浦发银行-粤财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
 3                         信托-粤财信托-菁英 158 期单           9,439,941       9,439,941           9,439,941
       有限公司
                           一资金信托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宁波
 4                         梅山保税港区澜盛鼎耀股权投资            9,174,650       9,174,650           9,174,650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有限公司
 5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温州
                                                                   9,174,649       9,174,649           9,174,649
                           园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6,949,150         46,949,150       46,949,150

             4、上述股东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应严格遵守承诺及减持的相关规则,公司
        董事会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234,495            33.26          89,285,345            21.80

            高管锁定股               40,581,582             9.91          40,581,582             9.91

            首发后限售股             48,942,913            11.95               1,993,763         0.49
            首发前限售股             46,710,000            11.40          46,710,000            11.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384,655            66.74         320,333,805            78.20

        三、总股本                  409,619,150        100.00            409,619,150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炬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
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保荐机构对于炬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磊          陈金林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