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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8-05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由柳美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依法予
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用途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的条件下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
约为 2,000 万股至 4,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4.88%至 9.77%。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10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
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触及以
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拟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