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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7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炬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投资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杭州炬华联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炬华联昕”)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除加强在能源互联网和物联
网领域战略布局外,积极寻求外延式投资机会,整合市场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多年来服务于中国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
太阳能光伏和光纤通讯等高科技行业,拥有的业务架构与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共
性。因此炬华联昕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对外投资是炬华联昕对外投资项目,是炬华联昕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刘晓松




     甘为民




     王友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