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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科技”或“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949,150 股,发行价格为 13.57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99,96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354,682.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蒋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西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目前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
                                             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能源需求侧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
 1                                             27,378.52       12,274.99            1,671.56
        项目(需求侧电、水、气、热计量和信
      息采集系统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
      智能电力仪表和智能配用电设备智慧
 2                                        48,222.11   28,915.91       2,399.88
      制造建设项目
 3    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23,045.31   11,672.76         416.90
 4    营销及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项目        16,838.04     614.71           91.43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9,457.10       9,458.92
                      合计               127,483.98   62,935.47      14,038.69

     目前,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
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
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在董事会批准的金额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品种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按
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
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
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
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
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对炬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磊             陈金林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