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3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 会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1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95,243,5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6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 191,656,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7889%;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名,代 表股份 3,587,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58%;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3 名,代表股份 3,990,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 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丁敏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2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2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4%。 1.02 选举郭援越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1.03 选举杨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1.04 选举戴晓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1.05 选举王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1.06 选举吴丽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甘为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2.02 选举王友钊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2.03 选举刘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陈飞虎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3.02 选举徐晓晨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5,243,164 票,占参与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107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灵芝律师、金海燕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