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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关于子公司原股东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79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原股东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91,89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1%;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86,77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与
徐伟平、陈军方、齐伟、刘超、潘志光、王树平、郝华增及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纳宇电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 20,000 万
元收购徐伟平、陈军方、齐伟、刘超、潘志光、王树平、郝华增持有的纳宇电气
100%的股权。《关于收购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徐伟平、陈军方、齐伟、刘超、潘志光、王树平、
郝华增承诺自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
票,所有上述人员累计购买金额不低于全部股权转让款总额的 20%。同时,上述
人员承诺完成最低购买金额的最后一笔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全部
公司股票。三年内完成承诺业绩时方可减持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2016 年 3 月
24 日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上述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公司股份合计
1,993,76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5 %,购买金额合计 40,061,277.81 元。
上述人员股份购买完成的最后一笔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该等股份进行追加限
售申请。《关于子公司原股东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详见 2016 年 5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3 股。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完成除权除息,公司总
股本由 387,990,097 股增加至 504,387,126 股。上述人员股份数由原 1,993,763
股增加至 2,591,892 股。
    《关于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详
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后决
定,对上述人员已锁定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人员承诺完成最低购买金额的最后一笔交易之
日起 36 个月内(即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不减持持有的全部
公司股票。三年内完成承诺业绩时方可减持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纳宇电气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 于 母公 司股 东的 净利 润分 别 为 13,127,234.38 元 、 19,848,717.79 元 、
15,779,889.00 元,未达到三年合计承诺数 66,000,000.00 元,完成承诺业绩的
73.87%,差额为 17,244,158.83 元。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计算方法
确定各承担补偿义务主体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为 20,692,990.60 元。上述补偿金已
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完成缴纳。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法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91,89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1%;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86,77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7 名,分别为徐伟平、陈军方、齐伟、
刘超、潘志光、王树平、郝华增,具体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姓名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徐伟平             481,130             481,130           240,565

        2            陈军方             455,000             455,000           227,500

        3             齐伟              501,817             501,817           250,908

        4             刘超              436,670             436,670           109,167

        5            潘志光             407,160             407,160           203,580

        6            王树平             160,680             160,680           80,340

        7            郝华增             149,435             149,435           74,717

              合计                  2,591,892           2,591,892            1,186,777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有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其中股东徐伟平质押股份数量为

240,565 股,股东陈军方质押股份数量为 227,500 股,股东齐伟质押股份数量为 250,909 股,

股东潘志光质押股份数量为 203,580 股,股东王树平质押股份数量为 80,340 股,股东郝华

增质押股份数量为 74,718 股,上述质押股份将在解除质押后上市流通;

    股东刘超质押股份数量为 218,335 股,因刘超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 436,670*25%=109,167 股。

    4、上述股东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应严格遵守承诺及减持的相关规则,公司
董事会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1,341,542            14.14         69,077,153            13.70

    高管锁定股                68,749,650            13.63         69,077,153            13.70

   首发后限售股               2,591,892             0.51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3,045,584            85.86         435,309,973           86.30

三、总股本                   504,387,126           100.00         504,387,126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