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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高投资”)持有公
司股份 2,527,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正高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527,269 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
    2. 截至本公告日,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487,13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郭援越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9%)。
    3.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洪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576,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4.08%。洪军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59%)。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收到正高投资、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及股东
洪军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        2,527,269           0.50%

            郭援越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13,487,136          2.67%

             洪军                 股东             20,576,548          4.08%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

           (1)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

    集团有限公司占正高投资注册资本 64%,剩余 36%由 22 个自然人股东持有,均为公司

    及子公司骨干员工。本次减持原因为骨干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2)郭援越先生、洪军女士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东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

    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拟减持数    拟减持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量        比例
                                                                     大宗交易: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杭州正高                            不超过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根据减持
            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                 不超过   大宗交易、
投资咨询                           2,527,269                                                时市场价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0.50%    集中竞价
有限公司                              股                             集中竞价:自减持计     格确定
            式取得的股份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大宗交易:自减持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    不超过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根据减持
                                               不超过   大宗交易、
 郭援越     激励授予以及资本公     3,000,000                                                时市场价
                                               0.59%    集中竞价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                             集中竞价:自减持计     格确定
            的股份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    不超过                                                  根据减持
                                               不超过   大宗交易、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洪军      激励授予以及资本公     3,000,000                                                时市场价
                                               0.59%    集中竞价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                                                    格确定
                                                                     个月内
            的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1.正高投资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公告日,正高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公告日,郭援越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股东洪军女士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公告日,洪军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正高投资、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以及股东洪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情况按规定

进行披露。

    2.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正高投资、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以

及股东洪军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

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督促正高投资、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以

及股东洪军女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正高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函》

    2. 郭援越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函》

    3. 洪军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函》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