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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柳美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
授予价格由 5.37 元/股调整为 5.22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
划其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监事柳美珍因其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2 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柳美珍因其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2 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