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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6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聘任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所有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

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杨光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丁嘉禾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聘任王溅、刘超、包俊明、马小辉、柳美珍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戴

晓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陈波




     郭峻峰




     刘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