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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华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伟2023-04-22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现对 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投反对票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刘伟         9        0          9          0        0        否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4 次股东大会,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
 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13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出具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2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14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出
具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
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
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五、维护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
报;在 2022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并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勤勉尽责,发挥了独立董事
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工作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
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刘伟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