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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翔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同订单的公告2019-01-02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19-008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同订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保环境
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装备”、“乙方”)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核电工程公司”、“委托方”、“甲方”)就放射性物料转运技术研究
(一)废包壳转运系统样机关键机构试制、样机整机制造及系统试验签订了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含税)728.00万
元人民币。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
履行中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3、合同存在不能按时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
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义务。
    4、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天保装备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
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鉴于核电工程公司承担放射性物料转运技术研究(一)废包壳转运系统样
机关键机构试制、样机整机制造及系统试验外委项目,天保装备具有承接放射
性物料转运技术研究(一)废包壳转运系统样机关键机构试制、样机整机制造
及系统试验能力和条件, 2018年12月26日,核电工程公司与天保装备签订了总
价人民币728.00万元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洪早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主营业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19年02月27日);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
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
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
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核电工程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天保装备发生过业务交易,与公
司、天保装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核电工程公司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核第四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是以核工程研发、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集核工
程研发、规划、设计、总承包、核电站运行支持服务、工程监理等全功能于一
体;是国内最大的综合性核电总体研究设计单位;是国内唯一经历核电技术引
进、消化、吸收,完成百万千瓦级核电站自主设计、并形成核电二代加技术自
主品牌的研究设计单位;是国内最强的核化工、核燃料元件工程研究设计单位
和核电建造监理、设备监造单位;也是核电行业中承担和完成核电工程设计项
目最多的单位。
    截止目前,尚未发现核电工程公司信用状况、付款能力、合同履行存在异
常情形。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成都天保环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三)合同签署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合同总价:人民币728.00万元,合同总价包括的内容:研究开发经
费和报酬,经费出自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
    (五)履行期限: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废包壳转运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
关键机构试制、试验台架搭建以及机构验证、样机制造、样机单体机构试验、
样机整体系统试验。2020年6月配合完成联合试验,并通过评审验收。
    (六)付款方式: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里程碑描述的支付条件、支付时
间、支付比例付款。
       (七)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
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废包壳转运系统是用于乏燃料棒后处理工程中固体放射性物质的转
运,是后处理场放射性物料转运的关键设备。本科研在吸取国内、外先进民用
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核设备的自身特点自主研发,研发成功后,将改变国内以
往依赖进口的局面。国内主要的乏燃料后处理厂将是公司未来潜在主要的客户。
       (二)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利于合同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符合公司及天保装备产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装备制造核心竞争
力。
    (三)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0.77%,合同的签订
和履行对公司、装备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装备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属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九、其他
    公司目前陷入流动性危机,到期债务不能偿付,面临大量诉讼及资产冻结
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并实施上述项目,有利于利用公司
先进装备制造能力稳定公司核心团队,对于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经营自身造血功
能将起到积极作用。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公
司正在积极推进司法重整,通过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公
司的债务风险,加快推进AS公司及欧绿保资产注入,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大股
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