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0-03-30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0-060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民初55736号之一,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了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
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173号)。
二、裁定书的相关内容
原告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邓亲
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
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
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年1月24日,上海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一级响应。
法院经审査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当事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不能正常参加诉讼活动,应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
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民初55736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