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自力)2020-04-30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范自力
本人作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
会 10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实际出席 10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9 年度,经
过本人的认真审议,本人对于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赞成。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符合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
独立、公正的判断,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19 年度,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本人就美国圣
骑士公司股东麦克库伯先生有条件地为圣骑士公司提供信用额度以有效及时解
决圣骑士公司目前的困境,帮助圣骑士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签订<融资协议>
的议案、延长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延长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延长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就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6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本人就终止 AS
公司、欧绿保项目重大资产重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7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回购注
销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8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会计政策变更、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0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
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以解决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了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和审
计委员会的成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
参与讨论公司薪酬与考核办法的制定与实施细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
度业绩进行考评,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公
司 2019 年面临的风险及解决方案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评估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在公司面临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并要求提前做好风险防
范,审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监控,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在 2019 年经
营期间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定期了解,经营管理层如实向委员会汇报了有关风
险控制情况;对公司风险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价,并提出完善公
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情况、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
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目前
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改善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
性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
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 2019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 2020 年 3 月起实施的
新《证券法》及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
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尽快脱困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债务危机状况、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风险提示
2019 年公司持续受债危机影响,公司及控股股东邓亲华先生因逾期债务被
多家债权人起诉,公司部分资产及主要银行账户因司法冻结影响了正常的生产
经营,公司目前以承接来料加工为主的订单维持基本经营。
公司、公司董监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报告期内分别受到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本人将吸取教训,加强自身学习及业务培训,
杜绝以后出现类似情况。
七、其他事项
2019 年度,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尚未脱困,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范自力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