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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翔环境:关于新增诉讼情况的公告2020-05-11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0-101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美国全资孙公司
圣骑士资本(CENTRISYS CAPITAL, INC)之子公司圣骑士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美
国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巡回法院已存档的起诉文件,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
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MICHAEL KOPPER(Kopper,拥有美国圣骑士公司10%股权)
    原告:ABG HOLDING AG(ABG,拥有美国圣骑士公司10%股权)
    原告:CENT FINANCING LLC.(CentFi,Kopper、ABG各拥有其50%股权)
    被告:CENTREALESTATE, INC.(CentRE,圣骑士房地产公司)
       二、诉讼请求
    1、任命Michael S. Polsky先生为CentRE公司以及CentRE公司所有资产的
接管人,并根据威斯康星州法规第§128.08(l)(b)条管理这些资产;
    2、给予他们在衡平法或法律上可能有权获得的其他救济。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资本结构:
    Centrisys Capital, Inc.(“Cent Capital”)是特拉华州的一家公司,
拥有被告CentRE公司的百分之百(100%)的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
    Cent Capital公司还拥有伊利诺斯州的一家公司Centrisys Corporation
(“美国圣骑士公司”)的百分之八十(80%)的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
    原告ABG公司拥有美国圣骑士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的百分之十(10%);
    原告Kopper拥有美国圣骑士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的百分之十(10%);
    原告Kopper和ABG公司各拥有原告CentiFi公司百分之五十(50%)的股份;
    被告直接欠下或担保支付以下债务的总金额超过3430万美元。
    (一)1560万美元贷款
    1、在2015年4月28日之前,原告Kopper和ABG公司各自拥有美国圣骑士公司
发行和流通的股份的50%。
    2、Kopper和ABG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与Cent Capital公司签订了一份股份
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Cent Capital公司从原告Kopper和ABG公司手中收购了
美国圣骑士公司80%的流通股。出售后,Kopper和ABG公司各自保留了美国圣骑
士公司10%的流通股。
    3、股份购买协议规定原告Kopper和ABG公司有权要求Cent Capital公司以
156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它们剩余的20%的美国圣骑士股份(“退出期权”)。
    4、Cent Capital公司未能履行其购买ABG公司和Kopper持有的美国圣骑士
普通股的义务。双方就1560万美元的付款达成了协议。因此,根据2019年2月28
日签订的特定融资协议,除其他事项外,双方同意,Cent Capital公司将在三
年内向ABG公司和Kopper支付1560万美元的美国圣骑士公司普通股股份购买金额
加上应计利息;ABG公司和Kopper同意向美国圣骑士公司提供900万美元的循环
信贷额度,用于周转资金;以及在Cent Capital公司全额偿还1560万美元加上
所有应计利息后,ABG公司和Kopper将向Cent Capital公司转让剩余的美国圣骑
士公司股份。
    5、2019年2月28日发行的本金为1560万美元的退出期权票据(经不时修订、
修改、补充和/或修订及重述的1560万美元退出期权票据)以及与1560万美元退
出期权票据(1560万美元退出期权票据和相关文件在此称为“1560万美元退出
期权贷款文件”)相关的其他文件和工具中记载了Cent Capital公司的支付义
务。1560万美元退出期权贷款文件的真实副本作为附件A附后,并通过引用并入。
    6、根据2019年2月28日生效的加州不动产特定交易担保和2019年2月28日生
效的特定交易担保(统称为“退出期权担保”),CentRE公司担保了1560万美元
退出期权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
    7、为担保1560万美元的退出期权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CentRE公司授予
位于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的某些不动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担保权益、留置权和抵
押权,根据2019年2月28日订立的某些抵押、担保协议、租赁和租金转让以及固
定备案,以及于2019年4月22日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的契约登记簿中记录的为
第1840176号的文件和2019年2月28日生效的租赁和租金的转让,以及于2019年4
月22日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的契约登记簿上记录为第1840177号的文件(合称
“1560万美元威斯康星抵押文件”)。
    8、为了进一步担保1560万美元的退出期权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CentRE
公司还授予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的某些不动产和其他资产的担保权益、
留置权和抵押,详细说明依据2019年2月28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租金和租赁转让、
担保协议和固定备案,以及于2019年6月21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圣华金县契约登记
簿中记录的第2019-0649331号文件和于2019年2月29日出租人在租赁和销售合同
中的权益转让,以及于2019年6月21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圣华金县契约登记簿上记
录为第2019-064933号文件(合称“1560万美元加利福尼亚州信托契约文件”)。
    9、由于Cent Capital公司未能在到期时支付本金和利息,根据1560万美元
的退出期权贷款文件,违约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
    10、根据ABG公司和Kopper的法律顾问,von Briesen & Roper, s.c.律师
事务所于2019年10月21日致Cent Capital公司的信函(“退出期权债务加速
函”),Kopper和ABG公司选择加速履行1560万美元退出期权贷款文件下的所有
债务以及1560万美元的本金余额和所有应计未付利息。
    11、截至目前,Cent Capital公司尚未支付1560万美元退出期权贷款文件
下的任何款项。
    12、截至目前,根据1560万美元的退出期权贷款文件,截至2020年3月31日
的 未 偿 本 金 金 额 为 15,600,000.00 美 元 , 未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利 息 总 金 额 为
16,448,384美元。
    (二)美国圣骑士公司900万美元贷款
    1、根据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的最高本金金额为900万美元的循环票据(经
不时修订、修改、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的“美国圣骑士公司900万美元票据”),
以及与美国圣骑士的900万美元票据相关的文件和工具(与美国圣骑士公司900
万美元票据合在一起,可不时修订、修改、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的“美国圣骑
士公司900万美元贷款文件”),美国圣骑士公司同意向CentFi公司支付所有循
环贷款的累计未偿本金加上应计利息的总金额。美国圣骑士公司把根据900万美
元贷款文件提供的循环贷款收益用作营运资本。
    2、根据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的特定交易担保(“900万美元担保”),
CentRE公司担保了美国圣骑士公司 900万美元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
    3、为担保美国圣骑士公司900万美元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CentRE公司
授予了位于威斯康星州基诺沙的某些不动产和其他资产的担保权益、留置权和
抵押,于2019年2月28日订立的某些第一次抵押、担保协议、租赁和租金转让以
及固定备案中,以及于2019年4月22日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契约登记簿中记录
的第1840178号文件和2019年2月28日起生效的租赁和租金的转让,以及于2019
年4月22日在威斯康星州克诺沙县契约登记簿上记录为第1840179号的文件(合
称“900万美元威斯康星州抵押文件”)。
    4、截至2020年3月31日,美国圣骑士公司的900万美元贷款文件下未偿还的
本金加利息总金额为8,293,110美元。
    (三)542.5万美元再融资贷款
    1、根据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的原始本金金额为5,425,000.00万美元的本
票(经不时修订、修改、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的“540万美元再融资票据”),
以及与540万美元再融资票据相关的文件和文书(与540万美元再融资票据合称
为“540万美元再融资贷款文件”,每份文件可不时修订、修改、补充和/或修
订和重述),CentRE公司同意向Cent Financing公司支付540万美元本金加上应
计利息。
    2、CentRE公司利用通过540万美元再融资贷款文件获得的贷款收益,为
CentRE公司所欠的现有抵押贷款债务进行再融资。
    3、为担保540万美元再融资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CentRE公司授予了位
于威斯康星州基诺沙的某些不动产和其他资产的担保权益、留置权和抵押, 其
他资产详细说明依据于2018年8月15日订立的某些第一次抵押/租金和租赁转让、
担保协议和固定备案中,以及于2018年8月21日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契约登记
簿中记录的第1826108号文件(540万美元威斯康星州抵押贷款)。
    4、为进一步担保540万美元再融资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CentRE公司授
予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的某些不动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担保权益、留置权
和抵押权,其他资产的详细说明依据于截至2018年8月15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租
金和租赁转让、担保协议和固定备案中,以及于2018年12月6日在加利福尼亚州
圣华金县契约登记簿上记录的第2018-135307号文件和于2018年8月15日出租人
在租赁和销售合同中的权益转让,以及并于2018年12月6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圣华
金县契约登记簿上记录的第2018-135308号文件(合称“540万美元加利福尼亚
州信托契约文件”)。
    5、截至2020年3月31日,540万美元的再融资贷款文件项下未偿还本金加利
息的总金额为4,948,772美元。
       (四)300万美元建设设施(美国圣骑士公司厂房扩建)贷款
    1、根据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的最高本金金额为300万美元的建设本票
(“300万美元建设本票”,可不时修订、修改、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以及与
300万美元建设本票相关的文件和文书(与300万美元建设本票统称为“300万美
元建设贷款文件”,可不时进行修订、修改、补充和/或修订和重述),CentRE
公司同意向CentFi公司支付等同于所有建设贷款未偿本金加上应计利息的总金
额。
    2、CentRE公司利用根据300万美元建设贷款文件发放的贷款收益,对位于
威斯康星州基诺沙的不动产进行了设备改建。
    3、为担保300万美元建设贷款文件所证明的债务,CentRE公司授予位于威
斯康星州基诺沙的某些不动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担保权益、留置权和抵押,其他
资产的详细说明根据某些于2018年8月15日建设抵押/租金转让,以及于2018年8
月21日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契约登记簿中记录的第1826109号文件(“300万
美元威斯康星州抵押”)。
    4、截至2020年3月31日,300万美元建设贷款文件项下的未偿贷款本金和利
息为3,635,143美元。
    原告将本金总额、应计和未付利息以及在1560万美元退出期权贷款文件、
美国圣骑士公司900万美元贷款文件、540万美元再融资贷款文件和300美元建设
贷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告的成本、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下的所有其他
欠款统称为“债务”。

       (五)威斯康星州法规第 128 章破产产业接管的依据
    1、由Franklin Place Capital的负责人Steve Mayer编制的被告截至2020
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根据所知所信,截至2020年3月31日,被告的资产账
面价值为$17,087,744美元(扣除折旧),公允价值为11,083,437美元。
    2、根据所知所信,截至2020年3月31日,被告CentRe公司的有担保和无担
保债务总金额为34,387,726美元。
    3、被告CentRe公司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无论是按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
算,都比其负债少1700万至2300万美元。
    4、根据所知所信,被告的情况属于威斯康星州法规第§§128.001(1)
条及第28.08(l)(b)条所定义的破产或濒临破产的情况,依据Steve Mayer支
持原告的宣誓书中陈述的理由:(i)临时禁令/临时限制令的单方面动议和(ii)
与本诉状同时提交的指定第128章规定的破产产业接管人和进入初步禁令的命令
动议。
    5、基于被告处于破产或濒临破产情况,法院有权根据威斯康星州法规第§
128.08(l)(b)条指定一名接管人接管被告的财产。
    6、已证明被告无法履行其担保义务,也无法支付退出期权贷款文件项下当
前到期的债务。
    7、根据所知所信,除非立即指定接管人接管原告的抵押物,否则此类抵押
物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
    8、根据威斯康星州法规第128章的规定,原告请求立即任命Michael S.
Polsky先生为被告的接管人(以下简称“接管人”),其地址位于威斯康星州密
尔沃基市东基尔伯恩大道330号1085室邮编53202,以利于所有被告的债权人,
并请求接管人控制被告的业务和所有财产,包括不动产和个人财产、有形财产
和无形财产,无论其描述和位置如何,包括但不限于:作为全部或部分债务担
保的被告财产(统称为“担保物”)、被告手头或存放在金融机构的所有现金、
所有应收账款、索赔、诉讼要求和事由、已清算和未清算的以及所有抵押物或
担保物、所有机器、设备、固定装置、家具、车辆、供应品、存货、合同权利、
一般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版权、商品名称、许可证、知识产权、书籍和记
录。客户名单和被告拥有的任何及所有其他资产(统称为“财产”),所有财产
将由接管人以信托形式并根据法院命令的条款和条件持有、管理和处置,受益
者为被告的所有债权人,接管人拥有根据威斯康星法规第128章授予他的所有通
常权力,以及适用于此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a)获得财产占有权并通知CentRE公司的所有债权人该接管,经任何担保贷
款人的事先同意以及本法院的事先批准,收到通知后清算财产、免除和清除所
有留置权、索赔和产权负担,通过公共或私人程序,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将留
置权、索赔和产权负担附于出售的收益上;
    b)具有开始或继续诉讼或其他程序的权力,由于目前存在的有利于CentRE
公司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原因,或在CentRE公司破产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并有利于
不动产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原因;
    c)具有执行、收取、结算、妥协、出售或处置任何应收账款、应收租金、
索赔、要求和诉讼原因的权力,以及结算和妥协任何和所有针对CentRE公司的
索赔的权力;
    d)在其认为有必要和明智的情况下,有权雇用此类专业人员并承担其认为
适当执行破产产业接管所需的合理费用,以及雇用律师、顾问、会计师、财产
管理人、经纪人、投资银行家、评估师、清算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及独立承包商
提供服务;
    e)具有聘请适当的经纪人、顾问或拍卖人来推销该财产的权力;
    f)具有执行、确认和交付所有协议、租约、合同、销售票据、转让文件、
解除文件、契约、让与文件、转移文件以及执行破产产业接管所必需和适当的
其他文件的权力。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发布命令:
    a)任命Michael S. Polsky先生为CentRE公司以及CentRE公司所有资产的
接管人,并根据威斯康星州法规第§ 128.08(l)(b)条管理这些资产。
    b)给予他们在衡平法或法律上可能有权获得的其他救济。
    四、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
    五、上述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以法院存档
日期2020年4月21日中国银行美元汇率折算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计算)。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被告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圣骑士资本的全资子公司。由于美国圣骑士公
司目前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产权归属圣骑士房地产公司所有,圣骑士房
地产公司资产一旦被接管后续资产被处置偿还债务,未来可能影响美国圣骑士
公司与圣骑士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土地、厂房租赁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尚未开庭,公司将结合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推进进展以及圣骑士资本偿债能力积极与债权方协商债务解决方案,公司将继
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
       七、备查文件
   美国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巡回法院已存档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