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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翔环境: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1-017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或“公司”)因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成都市嘉豪物资贸易中心于2018年12月26日
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出对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成都中院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川01破申105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翔环境重整,并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2020)川01
破2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人)成都分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164号、公告编码:
2020-170号)。
    经成都中院同意,天翔环境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召开。
成 都 中 院 已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在 “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司
于2021年1月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刊登的《关于
收到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码:2021-001号)也做了相应披露。
    现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8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上午10:00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召开。
     债权人可在2021年3月6日上午10:00时至2021年3月7日下午6:00时,根据
12368 平 台 短 信 通 知 的 账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http://pccz.court.gov.cn)进行测试。债权人自2021年3月8日上午10:00
时起可点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
入会议”,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
     3.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工作报告;
     (2)管理人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3)公布关于临时表决权的《民事决定书》;
     (4)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5)管理人宣读资产负债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6)评估机构宣读资产评估报告;
     (7)管理人宣读《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规则;
     (8)分组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上述会议召开时间尚未得到法院的最终确定,存在变更可能,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