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仍处于债务困境中,公司主要以承接来料加工订单维持基本运
营,且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独立、认真地履行和
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
相关措施稳定公司业务及核心团队,并努力寻求能彻底摆脱公司债务危机的方
法。202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并指定
管理人对公司实施重整,公司按照《企业破产法》及公司情况制订了《重整计划
(草案)》,并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后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交了批准申请,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有效执行重整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报告期内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
展。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序
届次 日期 审议的议案
号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与债权人增加签订的<债务抵偿协
1 2020/1/3
三十三次会议 议>补充条款的议案》
1、《关于豁免召开临时监事会提前 3 日通知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2 2020/1/15 案》;
三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4、《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3 2020/4/29
三十五次会议 案》;
5、《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
7、《2019 年度审计报告》;
8、《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第 2、《<2019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其摘要》;
4 2020/8/26
三十六次会议 3、《部分消除 2019 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因
素的审核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
5 2020/10/29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 2020 年一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6 2020/10/30
三十八次会议 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1、《关于豁免召开临时监事会提前 3 日通知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7 2020/12/15 2、《关于公司与债权人继续签订<债务抵偿协议>
三十九次会议
以解决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关于豁免召开临时监事会提前 3 日通知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8 2020/12/28 案》;
四十次会议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日常经营例会了解与监督
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的决策以及实施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和公司
内部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同时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等的各
类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有征对性地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和监督,从整体上增强了对公司各项经营环节的认知、把握和监督,使监督工作
规范化、日常化、深入化。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召集、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
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内控制度
规范、健全,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能够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2021年的主要工作是督促董事会积极有序地执行《重整计划(草案)》,
同时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
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督
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使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主
动监督公司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