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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翔环境: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解保事项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1-061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解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431,017,060.95元(包含公司违规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3200万
元 ) 由 债 权 人 豁 免 债 权 代 替 控 股 股 东 偿 还 金 额 2,172,491.61 元 后 , 余 额
2,428,844,569.34元已按照《重整计划》方案执行清偿完毕,公司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及违规担保责任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翔环境”)于2020
年12月14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裁定进入司法重
整程序,《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
计划》”)经成都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XYZH/2019CDA30160),公
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43,101.71万元。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第四点第(四)款第2条:“每家普通债权人30万元以上
的债权部分,一部分以转增股票清偿,剩余部分用天翔环境的应收款项清偿。
以应收款项清偿的部分,按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100元应收款项,应收款项为
公司应收的亲华科技资金占用款和/或对其他主体的应收款项。以天翔环境对亲
华科技应收款项清偿的债权额即为债权人代替亲华科技向天翔环境偿还的资金
占用额,债权人有权向亲华科技自行清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债权清
偿方案将对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2,428,844,569.34元(占用金额
2,431,017,060.95元扣除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以解决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债权人清单序号为第15的债权人豁免债权代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偿还金额
2,172,491.61元)提存至管理人处,公司向管理人出具了《债权转让通知》将
公司对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2,428,844,569.34元转让给管理人,
管理人已按照《重整计划》之债权清偿方案,以公司应收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
司2,428,844,569.34元债权陆续向公司债权人全部分配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全
部应收账款转让明细待法院送达后续确认无异议债权的裁定后进行披露。
    根据《重整计划》第六点重整计划的执行第(三)款执行完毕的标准第5条:
“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天翔环境对亲华科技和/或其他主体的应收款项已向债权
人或管理人(针对预计债权清偿提存)出具债权转让通知”,公司已向管理人
出具了《债权转让通知》,将公司对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
2,428,844,569.34 元 转 让 给 管 理 人 , 按 照《 重 整 计 划 》 执 行 完毕 的 标 准 ,
2,428,844,569.34元资金占用已执行完毕相应金额占用已得到清偿;另外,债
权人豁免债权代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偿还金额2,172,491.61元,两项合计完成
清偿2,431,017,060.95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责任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2018年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公
司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困境,公司管理层积极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协商沟
通,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非常积极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查、配合公司制订可
行的占用资金归还及违规担保解除方案并努力维持公司团队稳定,维持基本运
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动配合公司及管理人不断
完善《重整计划》,本清欠解保事项的完成对公司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起着
关键的促进的作用,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
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有效维持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取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如重整计划未能得
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
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
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