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关于收到深交所不予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1-05-17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翔环境 公告编码:2021-072 号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不予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及
可能被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因公司未能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深交所向公司出具了不
予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和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文件,公司将
按照深交所要求申请听证,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或
陈述、申辩等材料,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提交了听证申请未按期参
加听证,也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
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晚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不予受理成都天翔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创业板函〔2021〕第<61>号)和《事先告
知书》(创业板函〔2021〕第<62>号),因公司未能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
市保荐书,深交所决定不予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同时拟决定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不予受理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主
要内容
你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但未能提交保荐
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不符合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
月)》第13.2.15条的规定。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
第13.2.16条的规定,本所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二、《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因你公司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13
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21年5月12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及相
关文件,但未提交保荐机构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不符合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5条的规定。本所已于5月14日向你公
司出具《关于不予受理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创业
板函〔2021〕第61号)。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第13.4.1条、第13.4.6条的规定,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本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听证,并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听证
申请和书面陈述及申辩等材料。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或陈述、申辩等材料,将
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提交了听证申请未按期参加听证,也将被视为放
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实控权可能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的股份用于
引进战略投资人和偿还部分债务,重整投资人四川嘉道博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将成为公司新的实控人。
五、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
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