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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腾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腾股份”、“公司”)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博腾股份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1 号文核准,向 3 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0,000 股新股。公司该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6,8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验资费用、
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62,027,612.21 元。2018 年 6 月
8 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健验[2018]8-1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
号                                                                  元)
 1        生物医药 CMO 建设项目               114,841.94                98,877.05
 2     东邦药业阿扎那韦等 9 个产品建           54,967.01                47,325.71
                   设项目
                合计                          169,808.95               146,202.76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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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生物医药 CMO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
   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状况和公司发展规划,截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投入各募投项目;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6 亿元,累计获得收益 1,298.19 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
司已将上述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生物
医药 CMO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前期
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若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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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
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
日起 12 个月内。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因此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起 12 个月内。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有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
   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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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
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博腾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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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杰                    罗    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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