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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腾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08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300,213 股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即
65,394,085.72 元= 540,252,320 股×1.210436 元÷10 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5,394,085.72 元÷542,552,533 股=0.120530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0530 元/股。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2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与 公 司 2021 年 3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部分调整,主要系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的总股本由
542,747,533 股减少至 542,552,53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2 号)。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由 1.210000 元调整为 1.210436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 2,300,213 股后的 540,252,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1043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939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208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104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60                         居年丰
   2               00*****514                         张和兵
   3               01*****541                           陶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园区方正大道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药外包服务基地研发中心

    咨询联系人:陶荣、皮薇

    咨询电话:023-65936900

    传真电话:023-659369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