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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6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星期一)14:30 在重庆市北碚区水土园区方正大道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外包服务基地研发中心 2-2 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居年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共计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40,061,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544,005,076 股,下
同)的 44.1286%。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45,012,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65%。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95,048,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21%。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090,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77%。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
决。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

       同意 240,050,26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 总数
99.9953%;反对 6,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5%;弃权 5,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78,973 股,反对 6,000 股,弃权 5,30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
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

       同意 240,050,26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 总数
99.9953%;反对 6,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5%;弃权 5,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78,973 股,反对 6,000 股,弃权 5,30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同意 240,048,56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 总数
99.9946%;反对 6,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5%;弃权 7,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77,273 股,反对 6,000 股,弃权 7,000
股。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1、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