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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文在线: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16-06-27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文在线”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文在线
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发生变动,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此 2 人的激励对
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股票期权。并且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经过上述两项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
773,609 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0.944 元/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9 名。

    监事会对上述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第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
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
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