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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文在线: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17-101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70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9.78 元。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4 万股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01.35 元。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
    5、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
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同意公司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698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
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
购股份共计 146,442 股;同时因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3,322,490 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25.06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3,397 股,回购价格为 25.0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一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43,960 股,回购价格为 25.06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2 名变更为 29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3,322,489 股变更为 3,095,132 股。
    9、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进行了
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首次授予部分
    1、调整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
    原首次授予的期权 62 名激励对象中,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权益数量有所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62 名变更为 52 名,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2,613 股调整为 241,058 股。
    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9 名激励对象中,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
象人数、授予权益数量有所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人数由 29 名变更为 28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95,132 股调整为
2,896,567 股。
    2、调整授予权益数量、价格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284,525,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3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11986
股。该方案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权益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1)期权数量、价格调整
    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
    P=(P0-V)÷(1+n)=(51.03-0.0400319)÷(1+1.5011986)=20.39
元/股
    调整后的期权数量:
    Q=Q0×(1+n)=241,058×(1+1.5011986)=602,934 股
    (2)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调整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价格:
    P=(P0-V)÷(1+n)=(25.06-0.0400319)÷(1+1.5011986)=10.00
元/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2,896,567×(1+1.5011986)≈7,244,888 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数
量调整为 602,934 股,价格调整为 20.39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调整为 7,244,888 股,价格调整为 10.00 元/股。
    (二)预留部分
    1、调整授予权益数量、价格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284,525,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3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11986
股。该方案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权益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
    P=(P0-V)÷(1+n)=(25.67-0.0400319)÷(1+1.5011986)=10.25
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416,986×(1+1.5011986)=1,042,965 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1,042,965 股,价格
调整为 10.2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
价格及预留权益数量、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权益数量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权益数量、价格及预留权益数量、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无需再
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权益数量、价格及预留权益数量、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价格及预留权益数量、价格的调整的相关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次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