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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文在线: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17-102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70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9.78 元。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4 万股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01.35 元。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
    5、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
并于当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同意公司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698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6、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
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
购股份共计 146,442 股;同时因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3,322,490 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25.06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3,397 股,回购价格为 25.0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一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43,960 股,回购价格为 25.06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两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2 名变更为 29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3,322,489 股变更为 3,095,132 股。
    9、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
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共计 496,651
股;同时因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7,244,889 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10.0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原激励对象陆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
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
决定取消此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计496,65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7%。回购价格为10.00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价款为 4,966,510.00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人数变为 2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7,244,888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70,146,912   52.01%            0      496,651   369,650,261    51.98%
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06,888,827   15.02%            0            0   106,888,827    15.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8,784,504      1.23%          0      496,651     8,287,853       1.17%
    首发前限售股          254,473,581   35.76%            0            0   254,473,581    35.7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1,507,169   47.99%            0            0   341,507,169    48.02%
三、总股本                711,654,081       100%          0     496,651    711,157,43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
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和《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
于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此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96,651 股,回购价格为 10.00 元/股。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公司章程》《第三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