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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文在线: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4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中文在

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下,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

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何庆源、王志雄、薛健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