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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文在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20-106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 号雍和大厦 E 座 6
层 608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童之磊先生。

    7、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153,109,82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1.05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 2 人,代表
136,077,621 股份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71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7,03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419%。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7,03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419%。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7,03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41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109,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7,03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138,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15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71,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847%。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355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16,9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64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