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1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8(111)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
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方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1.04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郭素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韩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 3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出
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 3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
1.02 选举方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郭素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韩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2)人
案》
3.01 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会议室。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
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显龙 、丰丹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6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65。
2、投票简称:恒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7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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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0 应选人数(4)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方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02 √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03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
9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2.00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郭素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2.01 √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韩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2 √
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3.00 应选人数(2)人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3.01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3.02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
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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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码/法人股东营业
人姓名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2月4日下午17:00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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