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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3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8(12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有
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
利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港元(包括经
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征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韩凌、郭素玲、黄力波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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