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2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9(017)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18年度
内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分述
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5、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第三届监事会第 案的议案》
2018年3月15日
二十次会议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7、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1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年3月29日 1、《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
2018年4月24日
二十二次会议 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2018年5月6日
二十三次会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 数量的议案》
2018年5月29日
二十四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年6月22日 件成就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
第三届监事会第 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8月14日
二十六次会议 2、《<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
2018年10月25日
二十七次会议
2
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018年11月20日
二十八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8年12月7日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
2018年12月11日
二次会议 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运作之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运
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真审核财务部提交的各期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运行良好,编制和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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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18
年年度报告》等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
4、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
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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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未发生因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
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
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
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忠实履行自己的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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