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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华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军)2019-03-22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任职期
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
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人任期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届满,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0 次,
亲自出席 10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
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投反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对票次数)
                                           1
   曾军     10       10        0       0         否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5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8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8 年度董监
高薪酬、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5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及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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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8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发布《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
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所负责工作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
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
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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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于 2018 年 12 月届满,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曾军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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