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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华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03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7)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
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
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1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2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 2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第 2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1.00                                                              √
                 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会议室。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3
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
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显龙 、丰丹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5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65。

    2、投票简称:恒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0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6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1.00                                                  √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2.00                                                  √
            案》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每一议案限选一票,对同一审议事项

不得有两项或多项选择。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8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请选择)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
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9
附件三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码/法人股东营业
                                           人姓名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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