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2(047)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江春华先生、陈显龙先生函告,获悉江春华先生、陈显龙先生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本次延期 是否 东或第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购回质押 是否为 为补 延期购回质 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份数量 限售股 充质 押到期日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股) 押 一致行 动人 国金证 是,高管 券股份 江春华 是 23,450,000 30.84% 3.91% 否 2020/8/31 2022/8/31 2023/8/29 锁定股 有限公 司 国金证 是,高管 券股份 陈显龙 是 16,000,000 42.75% 2.67% 否 2020/8/31 2022/8/31 2023/8/29 锁定股 有限公 司 合计 -- 39,450,000 -- 6.58%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比例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1 名 比例 比例 未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占未质 称 份限售和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江 春 76,027,137 12.67% 53,210,000 69.99% 8.87% 53,210,000 100.00% 17,310,353 75.87% 华 罗 新 76,404,216 12.74% 58,000,000 75.91% 9.67% 57,303,162 98.80% 0 0.00% 伟 方 55,474,383 9.25% 20,000,000 36.05% 3.33% 0 0.00% 0 0.00% 文 陈 显 37,427,000 6.24% 28,070,200 75.00% 4.68% 28,070,200 100.00% 9,000,050 96.19% 龙 合 245,332,736 40.90% 159,280,200 64.92% 26.55% 138,583,362 87.01% 26,310,403 30.30% 计 注:上述股东限售和冻结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江春华先生、陈显龙先生基于个人资金安 排,对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 龙先生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 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59,280,200股,占所持公 司股份的64.92%,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 风险控制能力及履约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 措施应对。 4、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 文先生、陈显龙先生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合计82,603,4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 的33.67%,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对应融资余额20,861万元。除上述质押股 2 份及前期已展期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 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其他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 龙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 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 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