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8-16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光召
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
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向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5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东百达丰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12,000 万元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向广东百达丰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
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