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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9-01-14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0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1 月 10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东方网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网力”)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的 960 万欧元融
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 年。截至 2019 年 1 月 4 日,香港网力已偿还
其中 760 万欧元贷款,贷款余额为 200 万欧元。经双方协议确定,将此 200 万欧
元贷款予以展期,需公司以 2,000 万元人民币的存单质押为上述 200 万欧元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担保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2019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融资及对外担保制度》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的编号为“YZ7922201928001301”
的《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为“YZ7921201728001801-1”的《权利质押合同之补
充合同》,同意为香港网力与浦发银行签署的编号为“79222019280013”的《贷
款展期协议书》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存单质押担保,债务本金为 200 万欧元。


    三、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出质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财产:合计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的存单。
    4、担保方式:出质人确认,质权人对质押财产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
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权人均有权先
要求出质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
履行担保责任。
    5、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被担保主债权:200 万欧元。
    7、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
约为 46,198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8%;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9,198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4%;公司实际发生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5,198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74%;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权利质押合同》;
    2、《权利质押合同之补充合同》;
    3、《贷款展期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