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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50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11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刘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
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 9,500 万元
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 9,500 万元的借
款,借款期限 12 个月,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签署
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有关内容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24),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人民币 20,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发放。现因业务需要,
本次借款放款银行变更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增加公司
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反担保保证(包括资产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
原议案审议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中的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