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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1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及对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商业汇票即将到期承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
云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账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陈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炼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陈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郭全中、金毅敦、张健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