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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公告2020-07-20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143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19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要求公司对函中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中
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并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告回复,详情请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2),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回复如下:

     1. 对 2019 年半年度及前三季度收入、计提的售后维护费用及奖金进行调
整的具体原因,相关事项分别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归母净资产的影响金额。

     答复: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确认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
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部
分收入确认以及已计提但未发生的售后维护费用及奖金进行调整,因此对相关财
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2019 年半年报更正原因及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归母净资产的影响金
额
     2019 年上半年对营业收入调减 25,029.77 万元,营业成本调减 8,698.68 万
元,影响净利润-14,582.71 万元,影响归母净资产-14,582.71 万元。公司已根
据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涉及调整事项的当期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进行
调整前后对比列示披露。
     具体调整情形如下:

                                     1
     1)因确认收入依据不够完善,调减收入 4,922.20 万元,调减成本 2,581.03
万元,编制半年度报告时,财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产品验收单/签收单确
认收入,但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货物发出后分为到货检查、安装调试、初验、试
运行和终验等几个步骤,故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会计师根据收入确认原则,
认为在取得终验报告后与货物有关的风险报酬才转移,届时方能确认收入。截止
目前,此类合同已在 2019 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 1,963.56 万元,成本 1,774.00
万元,在 2020 年已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904.18 万元,其余收入预计将在 2020 年
剩余时间内确认;
     2)确认收入时,根据销售反馈信息预计可以在报表日前取得验收单或验收
报告,后实际由于客户内部盖章流程缓慢等情形,部分验收单实际取得日期在
2019 年下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该部分合同对应收入金额为 11,249.66 万元,
对应成本 3,703.67 万元,此类合同在 2019 年下半年实际已确认收入 4,614.52
万元,在 2020 年确认收入 631.05 万元,其余收入预计将在 2020 年剩余时间内
确认;
     3)另有部分项目,财务人员根据业务人员反馈信息预计可以在报表日前取
得验收单或验收报告,但由于市场环境和终端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终
止合作和合同的执行,调减收入 8,857.91 万元,调减成本 2,413.98 万元。
     上述签订终止协议的项目的存货进行了退库处理,已退回至供应商,不存在
减值处理。其余存货计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因项目还在实施,不存在发生减
值的风险,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019 年三季报更正原因及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归母净资产的影响金
额
     2019 年 1-9 月对营业收入调减 19,294.28 万元,营业成本调减 4,736.31 万
元,销售费用调减 1,328.30 万元,管理费用调减 300 万元,财务费用调减
1,213.47 万元,减值损失调减 2,959.14 万元,影响净利润-6,366.78 万元,影
响归母净资产-6,366.78 万元。公司已根据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涉及调
整事项的当期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进行调整前后对比列示披露。前三季度收入
调整金额小于半年度调整金额,主要是原前三季度报表中已对部分二季度已确认
收入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合同进行调减处理。
     具体调整情形如下:


                                    2
    1)编制三季报时,财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产品验收单/签收单确认收
入,但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货物发出后分为到货检查、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
和终验等几个步骤,故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会计师根据收入确认原则,认为
在取得终验报告后与货物有关的风险报酬才转移,届时方能确认收入。故在本次
差错更正中调减收入 9,186.33 万元,调减成本 3,145.46 万元,后于 2019 年 12
月取得部分验收报告,实际 2019 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 1,769.12 万元,截止目前,
已在 2020 年确认收入 1,671.01 万元,其余收入预计将在 2020 年剩余时间内确
认;
    2)因验收单未盖客户公章及后经进一步核实,存在实际验收数量少于合同
数量,但财务按照合同金额确认收入等情形,据此调减收入金额 4,859.16 万元,
对应成本调减 238.83 万元,另有部分产品于 2020 年验收,相应确认收入 393.77
万元,其余收入预计将在 2020 年剩余时间内确认;
    3)因确认收入时,财务人员根据业务人员反馈信息预计可以在报表日前取
得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后实际由于客户内部盖章流程缓慢等情形,未取得 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前的验收单,据此调减收入 3,649.54 万元,对应成本调减 995.07
万元,经与业务人员沟通,预计验收单会在 2020 年下半年取得;
    4)另有部分项目,财务人员根据业务人员反馈信息预计可以在报表日前取
得验收单或验收报告,但由于市场环境和终端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终
止合作和合同的执行,调减收入 1,599.25 万元,调减成本 356.94 万元,在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中予以调整。
    上述签订终止协议的项目的存货进行了退库处理,已退回至供应商,不存在
减值处理。其余存货计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因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
发生减值的风险,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销售费用调减 1,328.30 万元,管理费用调减 300 万元,其中,三季报根
据当时收入情况及公司管理层规划,计提奖金 800 万元,后实际全年未发放,在
本次差错更正中进行调整,另基于谨慎性原则,三季报时根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
提售后维护费 828.30 万元,后经年终审计重新测算,实际无需计提,故在本次
差错更正中进行冲回;
    6)财务费用调减 1,213.47 万元,为由于财务人员记账错误,应分期分摊的
融资手续费全部一次性计入三季报中,本次差错更正中予以调整;


                                    3
    7)信用减值损失调减 2,959.14 万元,为三季报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估计对
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准备计提,由于当时并未取得确凿证据,故在
本次差错更正中予以冲回。

    2. 张新跃辞职报告送达至你公司董事会的时间及其辞职生效时间,2019 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其仍然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原
因,上述行为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定。
   答复:
    2019 年 8 月,原财务总监张新跃因已到退休年龄且身体状况欠佳,故提出
辞任。2019 年 8 月 13 日东方网力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原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张新跃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上述职务由欧阳正开担任。欧阳正开刚任职财务总监之时,《2019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欧阳正开未实际参与《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
编制工作,且对公司基本情况尚未全面了解,故时任东方网力董事长刘光决定由
张新跃在《2019 年半年度报告》签字。
    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时间跨度较长,部分事项追溯到 2019 年
上半年,公司发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期间与两人财务总监交接工作时段重
合,欧阳正开当时根据公司新任董监高的安排,负责全力开展针对违规担保、资
金占用事项的内部自查核实工作,且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发生在张新跃任期
内,事项核查过程复杂及并发事项繁多。截止 2019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季度报
告》编写完成并对外披露时,张新跃与欧阳正开两人工作交接仍未全部完成,欧
阳正开并未参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经核实,张新跃在
2019 年 8 月 13 日辞任财务总监的职位,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根据时任董事长
刘光的指派,仍在公司继续处理财务相关工作,并在三季度期间主要负责了三季
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故根据当时实际情况,时任董事长刘光决定由张新跃作
为主管会计负责人在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字。
    公司在编制和披露 2019 年半年度及三季度定期报表过程中出现财务机构负
责人更替,对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是张新跃负责下工作
的成果,《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由于欧阳正开与张新跃的工作交接尚未完成,
欧阳正开根据实际情况在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一节重要风险提示中做了
个人声明,进行如下风险提示:“因个人任职时间较短,与前任财务总监交接工

                                   4
作尚未完成,故未参与本次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特此说明,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
二章 会计核算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
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
还须由总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和第
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
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
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的规定,由于两任财务总监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期间未完成交接,故新任财务总
监欧阳正开任职后,其前任张新跃实质仍为会计主管负责人,张新跃在报送的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上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未违
反《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3. 欧阳正开任职财务总监的时间,2019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
报告》编制期间其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答复:
   2019 年 8 月 13 日,张新跃辞任财务总监职务,同日聘请欧阳正开担任财务
总监,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财务总监换选后仅三天,新任董监高发现公
司部分银行账户突被冻结,怀疑前期疑似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本着
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新任董监高要求公司立即启动自查程序,欧阳正开根
据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安排,负责全力开展针对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
项的内部自查核实工作,将自查结果及相关进展及时报送公司,公司据此披露了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关于公司部
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4)。并且,违规担保、资金
占用事项发生在张新跃任期内,张新跃有义务和责任继续梳理前期发生的各种问
题,欧阳正开也因此拒绝张新跃因提交离职便可逃避其任职期间发生的违规担
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履职责任。
   在针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等负面事件引发的公司银行账户大面积冻结及
合作银行大规模断贷和抽贷情况,欧阳正开积极与多家金融机构深入沟通协调,
积极寻求各种途径解决公司流动性,保证了公司资金和经营基本稳定。同时重点

                                   5
开展优化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先后改进公司资金审签系统、起草修订多项财
务内控制度,组织完善公司采购管理规范和母子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等一系列内部
制度和规范。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欧阳正开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履行了勤勉尽责
义务。

       4. 你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责任人认定,并核实说明公司财务内
部控制是否有效实施。
   答复:
       本次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部分收入确
认以及已计提但未发生的售后维护费用及奖金进行调整,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会
计差错更正,经核实,公司前期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缺陷,财务内部控制部分失
效。
       根据《会计法》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
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会计人员调动工作
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
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时任东方
网力董事长刘光,对财务交接工作未尽监交和督促职能,以致交接工作进展缓慢,
同时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不够认真
和细致,导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应承担主要责任。张新跃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
编制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财务工作交接期
间未及时发现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因此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未
及时发现问题,应负相应责任。
    针对上述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的缺陷,财务内部控制部分失效的情况,公司新
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完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
核算体系,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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