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22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144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为支持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投信产”)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
2、关联关系说明:川投信产现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17,91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9%,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上述事项已经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0 日
3、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泰路 112 号
4、法定代表人:王波
5、实际控制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注册资本:200,0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
融活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
地面接收设备)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软件开发;
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
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销售、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房产经纪;物业管理;会议展览展示服务;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弱电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川投信产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317,91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9%,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川投信产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支持,支持形式为川投信产或
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每单笔业务另行签署具体合同,
每单笔流动资金支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具体金额、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型业
务市场利率)及费用、资金获取形式等,按照后续签署的各具体合同执行。上述
流动资金支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9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川投信产为公司提供上述资金支持,旨在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
经营需要,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推动后续运作。本次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川投信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 5,9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事项构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对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认可,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川投信产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支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计
划的需要,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推动后续运作。本次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