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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07-2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三会正常运行,
   保持公司整体运营的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已下设多个子(孙)
   公司、分公司,为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名称,公司拟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名称由
   “总经理”、“副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副总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4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条目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
             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第十一条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本章程所称总裁,除同句出现外,是指总裁和
                                                        执行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     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及细则中对于“总经理”的
                                                        表述均指代“总裁、执行总裁”,对于“副总经
                                                        理”的表述均指代“副总裁”。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
第六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     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第七十三条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
             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
                                                        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裁和其
第八十二条   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
                                                        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
             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
                                                        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同。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
第一百〇八   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条       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
             总经理的工作;                             的工作;

             副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副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一)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听取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听取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
             董事会秘书的集体或个别的工作汇报;         秘书的集体或个别的工作汇报;
  三条
             (三)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权时,履     (三)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权时,履行
             行董事长享有的职权;                       董事长享有的职权;
             (四)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任或者解聘。
第一百二十
             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七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条       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三十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一条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理、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
             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九)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总经理有权决     (九)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总裁有权决定对
             定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
             委托理财的审批,该权限为批准单笔或每一     财的审批,该权限为批准单笔或每一年度累计
             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不
             的 10%(不含 10%)的相关交易,但有关法    含 10%)的相关交易,但有关法律、法规、规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特别规定的    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并应
             事项除外,并应在年度董事会上报告有关情    在年度董事会上报告有关情况;
             况;                                      (十)总裁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十)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
             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          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100 万元
             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100 万   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
             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关联交易;
             的关联交易;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    计融资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或公司最近一期   计净资产值 10%的融资事项;
             经审计净资产值 10%的融资事项;            (十二)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   总经理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
  二条       后实施。                                  施。


第一百三十   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    总裁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
  三条       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会上没有表决权。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
第一百三十
             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
  四条
             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劳务合同规定。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
第一百三十   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根据总经    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并根据总裁的授权履行相
  五条       理的授权履行相关职权。在总经理不能履行    关职权。在总裁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总裁代
             职务时,由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为履行总裁职务。

第一百三十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或
  六条       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财务总监担任。

第一百三十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八条       兼任监事。                         事。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