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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网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1-01-28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ST 网力      公告编号:2021-008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事务
所”)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
网力”)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25046
号)。
    2.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堂堂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及其他业务费用
另行协商决定。
    3.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
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11 日
    (3)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51F
    (5)首席合伙人:吴育堂
    (6)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7470034)
    (7)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和会计培训;代理企业
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和秘书服务;税务代理,出具税务报表;财务、税务、投资
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其他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基本介绍: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1 日,事务所已建立
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
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
服务。
    2020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备案名单及其基本信息》,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为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9)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底,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26 人,其中合伙人 2 人,注册
会计师 1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 人。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从业人员 55 人,其中:合伙人 4 人,注册会计师 13 人(其中重新注
册、转所的注册会计师 2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 人。
    (10)财务情况
    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499.5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97.61 万元,证券审计业务收入 458.42 万元。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资产:328.46 万元,净资产:44.98 万元,执业风险金:64.42 万元。
    (11)客户情况
    2020 年有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服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户,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
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要求提取了执业风险基金
64.42 万元,已购买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
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纪录
    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育堂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从业经历:自 1995 年 9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25 年审计经验,从事证
券业务 7 年,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证天
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有:深发展、康达尔、粤甘化、黔轮胎、深中华、特
发信息、厦门建发、深锦兴、深鸿基、国信证券、立讯精密、赫美集团、诺普信、
新亿股份、日盛科技、新为软件、日辉达、和西智能等;担任项目经理及上市公
司及子公司、新三板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玉次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07 年 5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4 年审计经验,从事证
券业务的 11 年,曾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业务。
    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有:旭飞控股、金杯股份、申华控股等,主要工作是
担任项目经理或重要项目组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斌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 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 10 年审计经验,2014
年 5 月 19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8
月 3 日加入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 6 年,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证天
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有:新纶科技、欧比特、世纪金花、京泉华、海能实
业、得润电子、新亿股份及多家新三板公司的审计等,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玉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刘
润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9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和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
通和协商,天职国际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事务所明确知悉本
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堂
堂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堂堂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
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20 年度的审
计工作,不会影响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天职国际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天
职国际事务所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
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堂堂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
录,认可堂堂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堂堂事务
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认可。堂堂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堂堂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堂堂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
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堂堂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董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