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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网力: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1-11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为盛联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联融租”)向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金保理”)2 亿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款项提供对外担保。经公司自查,
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的审议程序。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2)。

    二、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东方网力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 74 民
初 1256 号,本案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刘光(东方网力前实际控制人)
    2、案件基本情况
    海金保理与盛联融租于 2018 年 12 月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 HJB
L2018043-01(以下简称“保理合同”),约定以盛联融租总计 252250372.5 元的
应收账款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融资金额总计 2 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8%,
融资期限为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 1 年,即 2019 年 12 月 27 日到期。同时海金
保理与东方网力对上述交易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书》(编号 HJBL2018043
-02),并出具了承诺函。另外就上述交易,同时海金保理与刘光对上述交易签
订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书》(编号 HJBL2018043-03) ,并为上述债务提供了
就该债务期限届满后 2 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保理合同期限已届满,盛联
融租至今仍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已构成违约;东方网力亦未按照合同要求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为维护海金保理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保理融资本金 2 亿元并支付利息 1600 万元,被
告二、被告三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 2 亿元为基数,年利率 24%为标准,自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起至全部保理融资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 88504110 元,被告二、被告三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1256 号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