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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股份: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9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8 日,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
金股份”)与冉申签署了《关于转让对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协议书》
(以下简称“《股权协议书》”),公司向冉申转让所持合肥汇智 15%的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为 1,764.71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8 年 5 月 9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方冉申通知,因其融资出现重大变故,
请求与公司协商终止履行合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8 年 6 月 2 日发布于巨潮
资讯网站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8 号)。

    二、本次交易最新进展情况

    经公司多次与其沟通,冉申及相关连带担保人仍未能继续履行协议,公司按
照相关合同条款,将冉申、翟羽佳、王嵩、谢松、刘芸作为被告向石家庄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公司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冉申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764.71
万元及延迟支付违约金 57.6625 万元(该违约金暂计算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要
求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翟羽佳、王嵩、谢松、刘芸就被告冉
申上述付款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各被告承担。
    近日,公司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8)冀 0191 民初 1588 号。目前本案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本案后续的审
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